湖南局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 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时间:2023-05-26 07:22

近日,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把政治监督挺在前面,突出政治监督要求,督促落实责任,推动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制定出台《暂行办法》,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暂行办法》明确政治监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任务,聚焦践行“两个维护”这个核心,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实效和质量。《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监督重点内容、监督方式方法、监督工作机制、附则6个方面的内容,既阐述了出台《暂行办法》的意义,又明确了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及工作要求。

《暂行办法》明确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六个方面强化监督,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让政治监督变“无形”为“有形”,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什么”的要求。《暂行办法》提出通过运用专项监督、现场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把政治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进一步健全完善“整改跟踪机制、考核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全链条监督机制,细化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举措,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政治监督的关键是要压实两个责任,形成管党治党强大合力。《暂行办法》明确了基层党组织履行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政治监督工作专责。纪检组通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监督主体责任,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

  下一步,纪检组将以《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不断优化政治监督重点,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专责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职能部门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政治监督责任,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