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全国矿山智能化建设和安全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湖南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要以“机械化减员增效、信息化资源共享、智能化辅助决策”为目标,引入人工智能、5G 通信、大数据技术,构建“1网、1池、2个中心、3方应用、4级管控、N合1”的“11234+N”总体框架,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安全监管监察模式向远程化、智能化和可视化以及“互联网+监管”方式转变,坚决防范遏制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了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发展愿景和路径规划,重点围绕优化生产系统管理、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加快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等3个方面9项内容展开。在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和远程监察系统平台建设,建成5至10家第一批智能化非煤矿山,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2025年底前,重点选择全省单班入井人数超30人、采深超800米的地下矿山和边坡高度超200米的露天矿山等三类高风险矿山进一步推进系统建设。2030年底前,全省具备基础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同时淘汰所有生产工艺落后、不具备机械化、智能化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方案》强调,湖南局和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成立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工作专班,建立稳定的信息化支撑队伍,全面修订湖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智能化建设标准,分片督导智能化建设工作落实。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和中省企业集团要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掌握矿山企业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升级改造和联网情况,强化监测预警,实现上下联动,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形成全方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