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向娄底市人民政府反馈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时间:2024-04-02 16:38

3月28日,湖南局向娄底市人民政府反馈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娄底市汇报了近期矿山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组通报了检查相关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吴卫龙在讲话中肯定了娄底市在矿山安全监管方面作出的努力,指出了矿山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狠抓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硬措施》的贯彻落实,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标对表,列出每年治本攻坚整治清单,尽快出台“三个一批”分类处置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健全完善涉矿监管部门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二是要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以突出矿井为重点,强化瓦斯、水害防治,推动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严防采空区垮塌造成人员伤亡。开展好尾矿库“五个一”行动。三是要加快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煤矿力争4月底前,非煤矿山力争6月底前,完成六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重点头面无视频不作业,固定岗位无人值守,督促非煤矿山淘汰井下无KA标志设备,智能化改造要在年底前做到全覆盖。四是要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选优配齐配强专业监管人员,发挥行业专家、退休技安人员作用,关注关心关爱矿山安全监管干部,科学编制监管执法计划,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五是要支持配合国家监察“督政”,推动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措施,下大力气解决政策措施传导“上热中温下冷”、检查执法“宽松软虚”等问题。

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谢学龙出席通报会并作表态发言。监督检查组全体成员,娄底市安委会及涉矿部门、产矿县(市、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