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至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对怀化市政府履行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延伸检查了沅陵县、新晃县、芷江县、会同县、溆浦县,并向怀化市政府反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湖南局一级巡视员周革忠出席监督检查情况反馈会并讲话,怀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尹培国参加。
周革忠指出,怀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坚持以上率下、优化产业布局和压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怀化市近年来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次较高,尤其是2022年中方县发生一起较大事故,务必高度警醒。通过本次抽查检查发现,怀化市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的基本盘仍然没有根本性转变,政府和部门在矿山安全监管方面仍然存在短板,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仍然较大,务必高度重视。
周革忠要求,一要加强两办《意见》宣贯和刚性执行。尽快研究出台“三个一批”分类处置方案,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压实领导联系包保矿山及尾矿库责任,发挥包保联系制度的正向作用;强化与贵州省接壤市县的联动协调,创新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二要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责任边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良性互动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倒逼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安全主体责任。三要从露天矿山边坡管理、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管理和采空区治理、尾矿库“五个一”行动、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外包施工单位“五统一”管理等方面入手,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四要以智能化建设和“三基”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基本功)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五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国家监察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监察建议的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六要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叫应、响应、回应”机制,抓实抓细五一节和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