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第4次集中(扩大)学习研讨会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集中原文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职责和湖南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际重点学习研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
会议指出,《条例》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局党员干部一定要明规矩、知敬畏,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五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维护党的组织程序、必须服从党组织决定、必须管好身边亲属和工作人员。
会议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要强化忠诚意识,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在履职尽责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强化宗旨意识,一以贯之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政治责任;要强化理论武装,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强化斗争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会议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严守底线、强化责任,时刻铭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踩底线、不越红线;要以学促干、勇于担当,真正将纪律教育、纪律建设体现在防范化解矿山安全重大风险的实际行动中;要严明纪律、创新实践,始终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强化监督、确保见效,坚持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