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督导娄底市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情况
时间:2024-09-02 16:28

8月27日至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龙春带队赴娄底市督导“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并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煤矿企业及上级公司、湘煤集团涟邵管理局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座谈。

蔡龙春娄底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座谈

督导组先后到涟源市、冷水江市煤矿企业实地督导“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矿山企业15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现场检查后,组织召开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座谈会,听取市县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及上级企业,湘煤涟邵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驻地监察执法处意见建议,对提出的诉求和建议进行回应。

龙春调研座谈强调指出,当前矿山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要深刻认识“八条硬措施”出台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活动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一要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区队班组建设,确保硬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二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完善企业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常态化重大隐患自查自改,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三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用好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推进超前治灾,查清井下瓦斯、水害、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等情况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四要深入推进重大灾害治理,优化井下生产布局,确保通风、运输、供电等生产系统安全可靠,突出煤矿必须配齐防突人员,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五要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科技赋能,推动采掘、打钻、供电、排水、监控等生产环节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六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各矿山企业负责人要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带头示范刚性落实,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七要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强化“打非治违”,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