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对新化县重点矿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
时间:2024-10-21 16:53

10月16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副局长蔡龙春带领政策法规处、监察执法一处有关人员,采“四不两直”方式到新化县开展矿山安全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督导组深入井下,深入现场,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与矿山企业现场交流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做到督导与检查结合,执法与服务并重,积极为企业纾困解忧。

蔡龙春在督导中强调,一要扎实加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牢牢把握治“本”要求和攻“坚”目标,落实“按需投入”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修改完善后的“三年行动清单“挂图作战”。要扎实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依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专家提出的意见,按时间节点,科学开展灾害治理,合理划定“三区四线”、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三要扎实加强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综合利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手段,查明探清本矿重点灾害特征及规律,采用从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措施进行超前治灾;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合理进行配风,认真落实“三坚决三严禁三个六”的瓦斯治理措施,强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各类传感器必须配齐并按期调校,确保正常运行。四要扎实加强四季度安全生产管理。针对四季度特点,在强化瓦斯水害防治的同时,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合理确定采掘工作面支护参数,明确临时支护及永久支护措施,有专人“照看”安全;加强提升运输环节安全管理,强化设备维护维修,确保各项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落实《班组建设工作指南》要求,按“上管一级”原则抓好班组长的选育管用,强化班组建设,把安全责任传递到基层末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