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监察执法二处、郴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召开“八条硬措施”学习宣贯视频会,持续推动“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湖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枢现场专题辅导。
会议深入解读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结合近期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和相关典型案例,对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进一步再推动再夯实。
会议要求,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要深刻认识“八条硬措施”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自觉明责知责,主动履责尽责,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要进一步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切实推动企业提升做好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三是要进一步提升科技支撑水平,巩固运用好矿山科技进湖南成果,切实加大矿山智能化推进力度,全面提升辖区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公安、发改、资规、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涉矿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16座省属在郴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现场参会,11个县市区涉矿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共320余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