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监察执法四处召开9月份工作例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及中央有关领导批示精神,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及《内蒙古阿拉善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学习传达全省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湖南局党组第27次会议、第20次局长办公会暨9月份例会精神,安排部署9月份重点工作。
会议要求,9月份全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湖南局9月份工作例会安排,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强化风险管控和监察执法,确保辖区矿山安全稳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省内外事故教训,以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二是提升隐患排查整改能力和质量。组织编制井下主要地点检查内容清单,用好督办函、提示函,提高工作的推动力。三是切实严格监察执法工作。集中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强化隐患复查,加大处罚力度,做到“去有标准、走有底线”。四是推动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坚持每次监察执法都将瓦斯、水害防治纳入监察内容,推动“双三十条”落实落地。认真总结分析辖区非煤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进展情况,及时向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出情况通报,提升水害防治工作水平。五是强化督政督查督导。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强化对攸县人民政府监察意见的落实,推动“三个一批”方案有序实施。适时抽查县级领导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履职情况,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六是扎实工作作风。坚持处级干部带头,全体监察员下沉一线,做到监察执法、安全巡查和远程监察有机结合,强化隐患整改指导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堵点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