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三处:公开裁定 以案释法
时间:2026-04-01 10:35
“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显示邻近316采区的某矿无积水区,实际邻近矿井因积水问题将316采区交界区域划为禁采区,你矿图纸标注邻近某矿位于316采区北翼,实际位于316采区西翼。检查认定3162采煤工作面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情况是否属实?”
“我们确实把与邻矿的位置关系搞错了,对邻矿禁采区划分情况掌握不是很清楚,已经安排重新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今后一定严格落实防治水各项措施。”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监察执法三处以面对面问询、零距离普法的方式,对耒阳市某煤矿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公开裁定。
会议伊始,公开裁定小组组织参会人员集中观看某煤矿较大水害事故警示教育片,复盘事故案例、深挖致灾根源、逐条解读法律责任,引导煤矿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裁定现场,公开裁定小组与矿方负责人逐条质证,精准援引法规条款、清晰说明处罚依据,既让矿方清楚“错在哪”“怎么办”,也让煤矿企业明白执法流程、处罚标准。
矿方负责人当场承认隐患属实、认可执法程序,主动接受处罚并作出整改承诺。这种公开、公正、透明的裁定方式,既体现了执法权威,更让煤矿负责人看清尺度、心生敬畏。
同时,公开裁定小组对照《湖南煤矿常见事故隐患整治清单》,结合矿井实际条件,开展“一对一”答疑指导,把裁定现场变成普法课堂,把刚性要求变成务实指引,帮企业真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实现“严格执法”与“精准服务”有机融合。
现场参加公开裁定的煤矿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公开裁定为警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全面对照隐患整治清单开展拉网式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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