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解读《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6-04-03 09:44

  为加强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我厅起草了《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以来,我省遭遇华容团洲垸溃堤、格美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反映出应急物资管理存在不足,亟待出台全省应急物资管理相关办法,规范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用、回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完善政府实物储备为主,企业协议储备和产能储备为辅助,社会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格局,建立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县级储备为基础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省委书记沈晓明高度重视应急物资统筹管理工作,多次做出批示和要求。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在2024年第23次厅党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要出台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涉及到防灾减灾的内容要与自然灾害复盘报告的整改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注意工作方法,立足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起草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震应急、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

  三、起草过程

  省应急管理厅组建攻坚力量,综合调研省市县各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充分了解工作堵点、难点,并起草了《办法》初稿。2024年10月机关内部征求意见,同年11月底,向省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市州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征求了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办文要求,进行了必要性、廉洁性和合法性审查。今年3月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处室再次对《办法》进行审核讨论。3月26日,厅领导带队赴省粮食和储备局专事就《办法》进行交流商讨。5月27日,再次向省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第二轮意见征集,并根据意见再次修改完善。7月1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厅党委会议对《办法》进行审议。

  四、总体框架

  《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暂行办法(代拟送审稿)》共设7章32条。

  (一)第1-6条。包括发文目的、应急物资范围、统筹协调机制等内容。

  (二)第7-10条。包括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购等内容。

  (三)第11-17条。包括应急物资储备与使用管理等内容。

  (四)第18-23条。包括应急物资调用、回收和报废等内容。

  (五)第24-28条。包括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六)第27-28条。包括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监督工作等内容。

  (七)第29-32条。包括办法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

  五、重要条款说明

  (一)“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维护、调运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本条主要参照《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以及财政部《中央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震应急、综合性消防救援物资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第八条 强化科技赋能......对符合要求的创新产品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条款主要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及2024年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三)“第十六条 应急物资......按照国有资产报废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本条款参照了《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和我省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四)“第二十二条 按照“谁调用、谁承担”的原则......调用费用由申请调用单位承担。”本条款对应急物资调拨调运产生相关费用进行规定,主要参照了《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央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大震应急、综合消防救援物资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三款。

  六、《办法》特点

  一是明确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分级负责、资源共享、统筹调用,采储结合、及时补充、务实高效”原则,建立由各级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应急物资统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承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全省应急物资共建共享。

  二是明晰管理职责权限。规定了各相关单位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解决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过程中,调用、回收、监督管理职能职责不清晰的问题。

  三是规范全过程管理。对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调拨、使用、回收处置和报废等环节进行了全面优化,明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确保应急物资管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解决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难题,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维护、调运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实行统一信息化管理。明确湖南省应急物资管理平台由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建设,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并遵循“共建共享、实时查询、动态管理”的原则做好平台数据维护更新,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全省应急物资管理一网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