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9 15:27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2023年,局党组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2次,全局各级党组织进行了跟进学习。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制定2023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如修订完善各项制度、重大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深化法治宣教进行部署,对落实情况通过月度例会及时调度,重大事项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予以集体研究决策,按规定进行请示报告。2023年,在党组会和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内部大讲堂”上安排学习了《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宪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报告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矿山安全问题。出台矿山事故内部反思制度,落实执法预审、检查方案局长审批和执法带队负责人“五个集中”制度,进一步压实监察执法责任。全面宣贯《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办《意见》”),推动省安委办出台湖南省贯彻落实该意见的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湖南矿山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履行安全监察职责。一是有力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全省矿山领域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督促全省 58 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两轮自查自纠。2023年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 93%,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对 66 处生产建设整改矿井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逐矿审查普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235条,针对存在的问题逐矿发送整改督办函66份。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全省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暨企业约谈会,约谈矿山企业11家,持续推动重大风险超前管控。二是认真履行查企督政职责。坚持“督政促企、查企验政”,编印我局《督政工作手册》,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市级政府30次,县级政府110次,下达监察建议函39份,召开14个市(州)监督检查情况反馈会,推动市、县政府召开114次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回函问题整改情况全国非煤矿山重点县花垣县“锰三角”成功摘帽,平江县万古矿区实现资源整合。

(三)切实强化权运行监督。一是强化执法监督。修订我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工作制度》等6项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将执法文书预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每月执法文书评查、每季度执法监督评议、每年组织优秀案卷评比相结合,监察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文书质量明显提高,我局连续年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年来仅被提起行政诉讼1次,因执法程序严谨、证据扎实、适法准确、裁量恰当,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二是健全内部制度。认真开展制度“废改立”,废止制度52项、新制(修)订制92项,形成由152项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严格正风肃纪。入开展监察执法作风等专项整顿,暗查暗访企业5家、访谈23人次,查找问题17条,制定整改措施37项,向执法处印发《执法作风监督检查反馈意见书》3份,并从六个方面健全完善了监察执法作风长效机制。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将法治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内部大讲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和考试等方式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保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将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矿山企业、技术服务机构作为普法宣传重点对象。联合省应急管理组织两办《意见》宣贯会,政府部门矿山企业代表、科研院所技术服务厂商代表800人参加会议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专题宣讲19次。湖南矿山安全宣教平台2023年新增注册用户2176人,总人数达4850人,发布工作动态和普法知识128篇、推送事故警示教育片15部,组织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考试832矿次、参考3165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个别干部对新发布的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还不够全面和到位,个别拟作出的行政决定不够规范;普法宣传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普法内容、方式与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矿工、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的学法需求契合还不够紧密;矿山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矿山盲目冒险逐利、突破安全红线的情况仍然存在。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抓实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制定湖南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逐年列出攻坚清单,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矿一册”提出问题清单,做到任务清、要求清、时限清、责任清。成立工作专班,强化专班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力求治本攻坚见实效。

(二)精准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宪法、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的宣贯为重点,根据不同普法对象学法需求,综合运用现场宣讲、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警示教育片、小册子、宣传屏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三)发挥行政执法评议导向作用。 落实执法监督“季报、季查、季问”机制,各承担执法任务的处室每季度向省局报送一次执法监督情况,省局每季度对相关处室开展一次行政执法评议,对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每季度问责一次。采取月度计分、季度排名的方式,对监察员工作进行量化评价。强化评议、评价结果运用,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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