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分别对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有限公司浦溪井2023年“7·10”顶板事故和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矿业分公司2022年“4·30”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评价
评估组分别就两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听取了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及档案资料。总体来看,嘉禾县、资兴市人民政府及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管理局、嘉禾矿业有限公司、周源山矿业分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加大了煤矿安全管理力度,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评估组认为,各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基本符合要求。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嘉禾县、资兴市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领导高度重视。嘉禾县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到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督导,资兴市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2024年检查矿山安全生产工作30余次。两市县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基本履行了安全生产联矿包保职责,向有关部门、企业交办问题隐患30余个,市县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开展了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贯,对标对表制定了落实整改措施,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去年7月以来,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矿山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两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按要求实施了计划检查。嘉禾县2024年以来聘请专家对矿山开展安全检查4家次,日常监管执法和参与上级联合执法检查32次,责令井下撤人3家次,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461条,下达文书103份,立案查处5起,罚款人民币11.2万元。资兴市2024年采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方式聘请专家75人次,检查矿山企业15矿次,共排查出问题隐患200余条。两市县做到了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3.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得到加强。嘉禾县引导煤矿企业引进省外瓦斯治理中介机构,采取技术托管等方式,帮助煤矿提高瓦斯治理能力。资兴市加强汛期强降雨风险防范,对矿井周边可能存在的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暴发和溃坝、溃堤等风险隐患全面摸排,在暴雨期间果断撤离受威胁区域人员和设施设备,有效避免矿山次生灾害发生。
(二)事故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强化了煤矿安全管理。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成立了安全包保联责工作组,每个月至少两次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组织两矿分别召开了内部事故责任分析会,深刻反思事故原因,深挖事故根源,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
2.修改完善了制度。两矿重新制定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一步明确带班工作职责。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修订了《顶板管理硬性规定》,周源山矿业分公司重新制定了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入井检查制度等,分别对全员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完善,重新组织全体职工再学习再培训,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规范了技术管理。两矿对技术文件审批流程提出了更明确的工作要求,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对矿井所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开展了复审,对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措施条款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周源山矿业分公司强化了规程、措施编制前的现场勘查,提高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质量。
4.组织开展了专项隐患排查整治。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组织开展了顶板管理全面排查整治,排查问题隐患16条并已整改。周源山矿业分公司对原24集中运道铸槽刮板输送机安设了防护网,并对所有在用机电设备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209条并整改到位。
5.重新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对全系统各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井下所有作业地点重新进行了风险辨识,修改防控措施。周源山矿业分公司组织全矿开展2024年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辨识出安全风险37项,其中重大风险3项,建立风险管控清单,规定重大风险区域作业人员上限,其中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由公司领导牵头落实管控,风险辨识管控得到加强。
6.强化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两矿均将事故发生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日”,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2023年7月以来组织专业培训和综合培训共26期,共培训8000余人次。周源山公司组织学习贯彻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专题培训,每月18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组织观看省内外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事故调查报告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对事故煤矿的处罚落实情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对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矿业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
2.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
(1)行政处罚。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对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公司9人、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矿业分公司12人给予行政处罚,已全部缴纳到位。
(2)党纪政纪处分。
对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矿业分公司2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及到位情况
两起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已到位。
三、工作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嘉禾县、资兴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落实两办《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2.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推动总工程师任“常务”,企业内部安全监管机构上级派驻,强化内部监督。二是提高企业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质量,组织企业职工认真观看近期矿山事故警示教育片,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三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落实责任,按时间节点完成,并作为明年复工复产的条件,确保三年治本攻坚真行动。四是全面提升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水平。督促各煤矿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井下精准定位、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成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完成固定岗位智能化无人值守改造,实现重要作业场所无视频不作业。
3.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充分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特别是塘冲煤矿“4·5”较大瓦斯突出事故和新化大跃煤矿“5·4”透水事故教训,综合采用物探、化探、钻探相互验证查明各类瓦斯、水等隐蔽致灾因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瓦斯防治措施和探放水措施。对照相关规定查找不足,切实提高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质量,严格落实普查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