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对湖南煤业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淝江煤矿2023年“9·22”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总体情况
2024年6月,评估组分别就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评估组在实地核查中发现存在11条安全隐患,认为事故单位没有按照举一反三的要求,从设计源头、制度建设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事故单位2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将隐患清单交办耒阳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0月,评估组再次进行回头看,实地核查了6月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11条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评估组认为,耒阳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南阳矿业有限公司及淝江煤矿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基本符合要求。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耒阳市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领导重视。2023年耒阳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24次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市级联矿领导督导煤矿安全生产共263 次,其中市委书记督导13次,市长督导15次,常务副市长督导33次。
2.以落实制度压实责任。印发了《耒阳市2023年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人》《耒阳市煤矿安全监管包保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包保煤矿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内容》等文件,对省属原煤公司领导包保采区、矿级领导包保井下采掘头面从严要求,实行挂牌管理。推动建立了以矿长为中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以及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现场管理体系。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举一反三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针对性开展提升运输、爆破作业、顶板管理等专项检查,并增加安全监管执法频次,按照灾害严重矿井每月2次、一般矿井每月1次的频率开展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检查。2023年共开展监管执法检查212矿次,巡查436矿次,共出动人员2732人次,排查整治隐患问题3177条,立案查处32起,责令停产整顿8次,行政处罚868万元,降低标准化等级煤矿3处,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耒阳市组织煤矿企业职工开展培训5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其中主要负责人和五职矿长113人,安全管理人员47人,特种作业人员99人,同时对全市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常态化开展“逢查必考”,并对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人员,专门印发情况通报予以公开曝光,并建议有关企业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重新取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淝江煤矿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加强了技术管理。完善了采区设计,重新编制了区段设计,补充增加了采区运煤上山、采区煤仓、区段煤仓、区段装载点车场等设计内容;存在缺陷的作业规程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了修订,并举一反三对其他作业规程进行了自查自纠。
2.进一步加强了机电运输管理。通过两次整改,完善了主要运输系统。累计修理运输大巷260m,整平整直轨道1000余米;淘汰了简易道岔等落后设备,实地检查南三石门、南五石门等地点,原简易道岔进行了改造,并安装了阻车器等设备,区段运输设施基本完善;联系厂家重新设置虹膜识别系统,保证了运行基本正常。
3.落实了双重预防机制。重新开展了全矿范围的风险辨识,并开展全系统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对之前存在的漏洞进行了补充,将未发生的、潜在及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辨识和归类,总结出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进行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掌握管控措施,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措施,严抓“三违”。
4.推行了“1103”安全工作法。推行开会前组织员工1分钟安全宣誓、入井前进行10分钟安全培训、作业前3分钟强调安全自律的安全工作法。
5.加强了安全教育培训和警示教育。南阳矿业公司、淝江煤矿领导班子分别开展了安全反思专题会,针对第一次评估从思想认识、工作态度、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反思,并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安全大会。淝江煤矿将每月18日作为警示教育活动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023年9月以来共开展培训16期,培训2000余人次,重点培训1103安全工作法、机电运输应知必会、常见违章危害100条等。
(三)事故调查报告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1.对事故煤矿的处罚落实情况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对湖南煤业南阳矿业有限公司淝江煤矿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
2.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
(1)行政处罚
对湖南省煤业集团白沙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南阳矿业公司、淝江煤矿12人作出罚款行政处罚,已缴纳到位。
(2)政纪处分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已落实到位。
(三)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及到位情况
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已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事故单位对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认识不足。在第一次评估时发现举一反三不够,采取措施不力,整改不彻底,安全隐患多的问题。
四、工作意见建议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耒阳市人民政府和南阳矿业有限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矿山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把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作为当前重点工作。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煤业南阳矿业有限公司要针对第一次评估不合格的原因开展内部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将结果报我局备案。
2.强化“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推动矿山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职,督促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履行好四项责任:一是掌握国家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定期到矿掌握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重大隐患整改;三是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科”技术人员,督促其认真履责并定期考核;四是保证安全生产按需投入。推动煤矿企业健全机构配齐人员,推动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当常务”、安监机构由上级公司派驻,安监部长(站长)“进班子”,强化企业内部监督。
3.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提高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质量,组织企业职工认真观看近期矿山事故警示教育片,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切切实实让职工受到教育。
4.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回头看。充分汲取今年以来事故教训,特别是塘冲煤矿“4·5”较大瓦斯突出事故和新化大跃煤矿“5·4”水害事故教训,综合采用物探、化探、钻探相互验证查明各类瓦斯、水等隐蔽致灾因素,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瓦斯防治措施和预探放水措施。要对照相关规定查找不足,切实提高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质量,严格落实普查建议意见。
5.全面提升煤矿企业智能化建设水平。督促各煤矿企业推进智能化改造,推动井下精准定位、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成水害防治感知数据联网,完成固定岗位智能化无人值守改造,实现重要作业场所无视频不作业,发挥好先进生产力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