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冲煤矿“4·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时间:2025-09-25 14:47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评估组,对塘冲煤矿2024年“4·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塘冲煤矿现状。塘冲煤矿自“4·5”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只保留少数人维持矿井的通风排水,所以,针对矿井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没有组织实施。
  (二)评估方式。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深入井下现场抽查核查等方式对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落实“两个至上”、举一反三抓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金竹山公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瓦斯防治、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延伸抽查了一平硐、土朱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情况。对娄底市、冷水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
  (三)评估意见。总体来看,娄底市、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了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事故发生后,对金竹山公司实施市级监管,设立了驻矿监管站、落实了联责包保责任等系列监管措施,较好地推动“三项责任”压紧压实。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公司及所属煤矿能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技术管理混乱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矿井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安全基础和保障能力有所提升。但现场评估也发现存在大量安全问题,安全状况未实现好转。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娄底市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进一步强化了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娄底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省属煤矿的安全监管,实行市、县政府领导共同包保金竹山公司及所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地方监管、行业管理联合会商制度,定期开展煤矿安全风险分析研判,较好地管控重大风险。
  2.进一步加强了煤矿的日常安全监管。娄底市应急管理局设立驻金竹山公司煤矿安全监管站,冷水江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实行联合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定期督查检查考核通报,强化了对正常生产的一平硐、土朱煤矿的监管措施,一年来组织开展6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取得较好效果。
  3.进一步推进了煤矿企业基层基础建设。市级层面制定2025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工作清单,明确2025年煤矿方面18项攻坚任务,从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一优三减”、加强监管等方面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推动工作。强化对煤矿基层“末梢”的管理,落实复工复产“十个必须”要求。
  (二)煤矿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以案为鉴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工作方案,成立“抓接替、保安全”联责联保督导组,对各原煤公司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全程跟踪考核,对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调整金竹山公司领导班子,充实了公司、矿井骨干力量。
  2.金竹山公司从安全意识、思想认识、管理制度、现场管理、措施落实等5个方面进行大反思大讨论,剖析、反省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识到必须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不能要违章的煤,更不能要带血的煤。组织开展一轮全员大培训,教育引导全员遵法守法依法,提高职工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
  3.建立健全了制度体系,加强了考核工作。金竹山公司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矿井联责包保制度,优化薪酬分配体系,完善月度检查考核体系,实现班组绩效与班组成员“三违”挂钩,与包保领导挂钩。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重新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辨识评估,编制土朱和一平硐的“一面一策”“一项一策”风险管控措施。公司、矿井在队伍建设、现场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所改善。
  4.开展了瓦斯防治的超前治理。公司成立瓦斯研究室和物探工作组,健全各生产矿井的瓦斯防治机构,充实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瓦斯防治专题培训,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进行回头看。一平硐煤矿和土朱煤矿开展“开采2煤保护层+底板穿层钻孔抽放”相结合的区域瓦斯治理措施,一平硐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土朱煤矿未发生瓦斯高值超限。
  (三)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处理处罚建议落实情况。
  对塘冲煤矿10名相关责任人暂停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资格已到位;对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及塘冲煤矿18名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处分已到位;对涟邵管理局2名相关责任人的政务处分已到位;冷水江市及应急管理局5名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已到位;塘冲煤矿2名追究刑事责任人员已立案调查,正在走司法程序。
  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罚款未缴纳到位;4名责任人员应吊销有关证照的没有吊销证照;涟邵管理局3名责任人员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未见处置结果。
  (四)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及到位情况。
  事故中死亡职工赔偿已到位。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1.塘冲煤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针对防范措施启动实质性整改工作。
  2.金竹山公司在举一反三抓整改方面仍有较大差距,事故教训吸取不深刻,2025年6月17日再次发生土朱煤矿机电事故。
  四、工作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娄底市、冷水江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的同时,提高检查的质效,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动瓦斯防治等重大灾害治理和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工作。
  (二)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针对本次评估发现的问题,结合土朱煤矿“6·17”机电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在采掘接替、瓦斯防治等方面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三)督促企业尽快作出处置决定。从近年生产安全事故看,企业长期停工停产给生产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也给煤矿恢复带来困难,建议市政府督促湖南能源集团尽快决策,提出塘冲煤矿处置办法并尽快组织实施。当前要加强对塘冲煤矿的安全巡查,严防其擅自恢复启动。
  (四)明确整改标准严格准入。塘冲煤矿一经批准恢复整改,要按照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并按《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要求进行全方位评估,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不得恢复生产。
  (五)强力推动升级改造。对金竹山公司其他矿井,刚性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措施的通知》(湘安发〔2024〕14号)要求,强力推进矿井“一优三减”和机械化开采,落实“一井两面或一井一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