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3 10:49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能力提升,打造依法行政专业队伍。一是以讲促学。通过党组中心组及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内部大讲堂等,把专家请进来和监察员走上台相结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深入学习宣传,对《保密法》《安全生产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充分解读,不断提升全体监察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二是以赛促学。组织开展了我局2022年度执法比武、执法优秀案卷评比,组织全体监察员积极参加全国“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湖南省纪念现行宪法颁布40周年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在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挑战赛中我局获全省优秀组织奖,全局监察员在比中练,在赛中学,不断积累法律理论知识,提高法治实践能力。三是以考促学。组织全体监察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国家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和考试,在考试中检验和巩固法律知识学习成果。 

  (二)加大监察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聚焦重点任务攻坚。全面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的29116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解剖式”执法检查,以及煤矿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专项监察等,有效化解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二是坚持查企督政。聚焦“督政促企、查企验收”,坚持煤与非煤一并推进,对14个市(州)、36个重点县和5个集团公司监督检查实现三个全覆盖并进行“回头看”;对生产在建、复工复产地下非煤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在用尾矿库“头顶库”抽查检查实现四个全覆盖。三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成立预警中心,开展“互联网+”远程监察102矿次,处置瓦斯和CO超限73次,发送警示短信9922条,化解了4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发挥远程监察“前哨”预警作用。四是落实“吹哨人”机制。通过主流媒体公布、宣传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方式并明确、落实举报奖励机制。 

  (三)严格执法监督,构筑内部监督牢固防线。一是重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主动适应矿山安全监察系统机构改革新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将我局原有18项执法监督制度融合为11项,进一步理顺了机构改革后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具有我局特色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二是综合运用执法监督手段。将执法文书全覆盖预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每月执法文书评查、每季度执法监督评议、每年度参加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省级局间监察执法情况互查互检相结合,监察执法规范化程度和文书质量明显提高,我局连续三年未被提起行政复议,三年来仅被提起行政诉讼1次,因执法程序严谨、证据扎实、适法准确、裁量恰当,行政相对人主动撤诉。三是创新响应监察执法新需求。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对机构改革后监察执法面临的9项共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统一标准、规范执法。 

  (四)加强普法宣传,满足广大矿工学法需求。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直播宣讲。面向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等,开展《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解读,结合近期典型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警示教育,170余人现场参会,8000余人观看直播,打通了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二是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联合主流媒体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矿山企业一线开展法制宣传和采访,推进矿山安全法制宣传进基层、进班组。三是建设矿山安全宣教信息化平台。为1800余名矿工开通平台账号,推送矿山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14部,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约30部,建设矿山安全生产考试模块和题库,全年累计参考约1000人次,“掌上学法”功能基本实现。 

  二、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如深化煤矿治本攻坚、深化非煤矿山重点县集中攻坚、持续推进依法治矿、全面强化执法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进行明确,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月度例会等及时跟进督促,重大事项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予以集体研究决策,按规定进行请示报告,法律疑难问题积极听取局法律顾问意见。 

  (二)坚持带头学法。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密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进行学习,带头参加厅级干部学法考法、宪法网络知识竞赛等。 

  (三)严格考核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制定完善《关于印发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负面清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宣传形式多元化仍有待加强。虽然也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但对于日新月异的新媒体宣传方式掌握不够及时、全面、系统,普法宣传的创新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部分矿山企业法治意识仍有待提升。市场能源需求增加,矿山企业将追求经济利益的优先性置于保障安全生产之前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矿山企业技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掌握不到位,安全管理能力较弱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 

  (二)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依托中国应急管理报、中国煤炭报和湖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湖南矿山宣教平台等新型传播方式,拓展关注度,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事故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增强涉矿人员法治观念。 

  (三)突出“查企督政”核心职责。通过“查企”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验证地方政府及其矿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通过“督政”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四)坚持严查事故与警示教育结合。根据《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树牢“严查事故是最好预防”的理念,坚持“一案三查”,突出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兼顾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综合运用行政、司法和经济手段,严肃查处矿山事故。对典型事故案例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五)继续提高执法监督针对性。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问题为导向,督促监察员加强学习,熟悉执法业务知识,准确把握法律法规要求,提升发现重大隐患、解决复杂问题、防范重特大事故能力。 

  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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