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领头雁”作用。一是坚持带头学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法治学习5次,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并按照“上下同题”原则,各直属党组织跟进学习,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制定《中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重大事项按规定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法律问题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政策法规部门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三是坚持狠抓落实。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策法规宣贯等相关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定期调度、督办,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二)持续强化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素质提升。开设我局季度大讲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守国家秘密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治专题学习10课次,组织开展执法练兵4次、年度优秀执法案卷评比1次,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我局《矿山安全监察执法责任倒查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压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将全局监察执法制度编印成册,督促全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规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执法文书预审要求,每季度开展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督评议,定期通报共性、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近5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案件。
(三)创新开展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一是凝聚监管监察合力。每季度召开省级监管监察联席会议,共同研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制定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探讨监管监察联合执法工作安排。组织召开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座谈会,推动地方监管部门集中审查非煤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治理采空区515万m3。二是注重提供帮扶指导。对突出煤矿开展“体检式”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并形成“一矿一策”防治措施。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湖南能源集团突出矿井开展瓦斯治理专项帮扶,查处问题554条,提出建议101条。帮助矿山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能力。三是科技赋能安全监察。发挥煤矿灾害风险预警防控平台作用,第一时间接报CH4超限、CO超限等报警信息,发送警示信息95条,定期发布《湖南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析研判周报》,对CH4高值超限报警信息进行现场核查处置,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四是着力提升督政效能。修订我局《督政工作手册》,确定6个重点64项检查内容,对14个市(州)政府开展监督检查21次,并延伸到88个县(市、区),发现问题1007条,下达监察意见122份,与地方包保领导谈心谈话86人次,推动10位县委书记与辖区矿山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推动地方监管部门增加安全监管人员23人。加大煤矿、非煤矿山重点县督导力度,攸县、耒阳、澧县顺利摘帽。
(四)有力推进法治知识宣传教育。一是聚焦重点群体。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349名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央党校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主办的集中培训。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举办全省矿山安全生产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全省煤矿、非煤矿山等“五职矿长”537人参培。认真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二是聚焦重点内容。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印发《湖南省宣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方案》,明确3项重点工作安排及相应要求。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八条硬措施”专题宣讲,全省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矿山企业约2000人参会。以局长名义向14个市(州)政府“一把手”写信,精准提出《关于推动贯彻落实<八条硬措施>的工作建议》。以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为重点,深入基层、矿山宣讲逾百次。组织全省矿山安全法规知识网络竞赛,2万多人次参赛。三是聚焦重点时段。精心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矿山开展安全生产避险逃生演练8场,涵盖瓦斯、火灾、水害等情形,组织开展“两必宣三必考”、事故警示教育50余次,组织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裁定1次,通过宣教平台APP推送事故警示教育片9部,编印《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手册》1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开放矿山安全生产科普基地1个。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途径,发布普法知识20余项,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组织开展宪法相关知识学习,以及新任职、入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的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矿山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底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结合即将新修订发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执法评议、“五职矿长说安全”、普法微视频比赛等活动,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二)持续提升安全监察效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将执法监督关口前移至监察执法一线,认真落实“督己”计划,加大深入执法现场监督的力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察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强化督政,进一步提高监察意见精准性,加强对监察意见落实的督促,提升督政穿透力。
(三)持续推进重点执法工作。以深入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聚焦进一步增强基层一线执行力度,督促矿山企业深入落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和责任。加强对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落实的督促检查,推动矿山企业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矿、依法管矿能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
2025年2月17日